4月19日消息,北京市交通委等单位相关负责人日前解读了《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 )。北京市交通委停车处调研员李佩军表示,随着北京机动车的迅猛增加,停车难、停车乱的问题普遍发生,这既有供需矛盾的原因,也有停车资源利用不充分的原因。对此,北京市交通委法制处副处长李子成透露,北京将建停车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和个人共享车位结合起来,充分利用现有停车资源。
李佩军提到,停车管理是一个涉及到多方社会主体和法律关系主体的综合性问题,需要通过地方性立法予以解决。这次出台《条例》的根本目的是通过立法来理顺管理理念,从而有效缓解停车难,治理停车乱,为解决问题提供法律基础。李子成进一步分析,《条例》立法的基本思路,在于有效利用存量,盘活存量。他介绍,北京市停车位的现状是停车位数量不足,但存在相对富裕。即停车设施数量和机动车数量有差异,但机动车停车位的使用具有潮汐效应。
为此,《条例》鼓励个人车位有偿共享使用,并要求车位管理部门包括企业要提供便利。 但是个人车位共享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要取得这个车位的所有权,或者取得车位的长期使用权或专属使用权。 李子成补充道。此外,《条例》还鼓励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车位和周边居民的居住错时开放,供周边居住停车使用。而对社会提供服务的公共停车场则必须24小时开放。李子成表示,未来还将建设北京市停车管理系统,将各停车企业的车位情况接入系统,并建立诱导系统。 北京市所有的停车位都在这个系统里,今天想去哪个地方做一些什么事情,提前查一下有没有空车位,再决定出行方式。另外和个人共享车位结合起来,这样把现有的停车资源充分利用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