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12月28日终于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从动议到起草再到正式颁布,《管理办法》经历了前后经历了两三年的时间,期间业界的讨论也颇多。今年7月31日,央行公布了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并进行网络公示。几经修改后的正式下发意味着我国关于网络支付的规范最终落定,最终将于2016年7月1日正式实施。
强调实名制度,日限额从5000涨到1万
此次管理办法非常强调支付账户采取实名制度,但同时为了方便小额消费和转账,在意见稿的基础上增加了身份核实需求最低的Ⅰ类账户。
为兼顾便捷性和安全性,Ⅰ类账户的交易限额相对较低,但支付机构可以通过强化客户身份验证,将Ⅰ类账户升级为Ⅱ类或Ⅲ类账户,提高交易限额。根据2014年的交易数据显示,支付宝的个人客户中,支付宝的个人客户中,2014年内使用支付账户余额付款(仅包含消费)累计金额不超过10万元的客户占比99.68%;财付通的这一比例为99.93%。Ⅱ类账户即可包含绝大多数人的支付需求。
针对评分高、且支付账户实名率落实好的支付机构,政策更宽松,监管更具弹性。如管理办法规定,在支付机构评级为A且满足实名比例要求时,则II类、III类账户的单日余额累计交易限额可由原来的5000元上调为1万元。
一年20万太少?做个人卖家可不受限额约束
对于长期具有大额支付需求的人来说,限额20万仍是禁锢。对此,《办法》给出的“办法是,Ⅲ类支付账户无法满足经营需要的个人卖家,支付机构可以参照单位客户管理,不受20万限额影响。
具体来说,《管理办法》规定,当网络支付平台的评级达到A类且Ⅱ类、Ⅲ类支付账户实名比例超过95%时,其平台上的个人卖家只要符合Ⅲ类账户开户标准,持续从事电商经营6个月以上且期间使用支付账户收取的经营收入累计超过20万元,就可视同单位账户管理,不受《管理办法》中关于余额支付额度的限制。
额度到了怎么办?用网银与快捷支付
对于用户使用银行账户付款的(银行网关或快捷支付),不属于《办法》规范范畴,不受限额约束。对于评级为A且满足实名比例要求的支付机构,快捷支付的交易验证方式可以由银行与支付机构自行约定。
整体来看,《管理办法》针对网络支付的额度限制仅限于账户余额,银行卡网银支付与快捷支付不受新规的影响。央行也透露,根据代表性支付机构所提供的交易数据,2014年全面使用支付账户“余额”付款累计5000元以下的个人客户数量占80.13%,日累计限额管理措施可以满足绝大部分客户的实际需求。
蚂蚁金服向凤凰科技表示,“蚂蚁花呗”一类产品,也不受余额支付限额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