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消息,近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通告称,已起草《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民航业领域资助资金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拟进一步扩大民航领域资助政策覆盖面,加大航空货运资助力度,支持进口生鲜冷链、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发展。
就进口生鲜冷链业务资助项目,在深圳机场为进口生鲜冷链产品(指水果、冰鲜产品、食用水生动物、肉类、药品等)的运单收货人或其代理人提供理货、货物储存、海关数据申报、装卸车、单证处理等进港服务的货站可获得资助资金。
资助资金用于相应减免从事进口生鲜冷链业务的运单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向货站缴纳的生鲜冷链产品进港服务费用。
资助标准按进口生鲜冷链产品重量给予0.5元/公斤的资助。
就跨境电商空运进出口资助项目,在深圳机场为跨境电商货物提供清关、理货等服务的海关监管场所的经营人可获得资助资金。资助资金用于相应减免从事空运跨境电商业务的物流企业向海关监管场所的经营人缴纳的进出港服务费用。
物流企业须获得国家邮政局、深圳海关批复的开展跨境电商业务的有关许可,跨境电商货物通过深圳机场国际航班以空运方式出境或者进境。
资助标准以海关监管场所的经营人统计数据为依据,按跨境电商空运重量给予处理费0.55元/公斤的资助。
此外,就基地航空公司在深圳机场开通货运新航线资助项目,在深圳机场开通货运新航线持续运营满一年,且一年内在深圳机场离港航班50班次(含)以上的基地航空公司可获资助资金。
资助标准为按该航线在深圳机场出港货物总量给予一次性资助。其中:国际航线资助标准为1000元/吨,每条航线资助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国内航线资助标准为500元/吨,每条航线资助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同时,按该航线在深圳机场出港航班的班次给予一次性资助。其中:运营首年洲际(含阿拉伯半岛地区)航线资助标准为15万元/班;亚洲(含台湾地区)航线资助标准为10万元/班;国内航线资助标准为5万元/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