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消息,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了《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条例》)。
深圳市交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网约车在实行市场化原则下,可以根据需要实行运力动态调整,并结合各地均有车辆生产企业进入网约车行业的实际,允许以市政府批准的其他方式投放。
《管理条例》基本统一了巡游车和网约车车辆的许可条件,包括车辆营运技术条件、车载终端、消防设备、安全装置等。并且《管理条例》还将巡游车和网约车两类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通道打通,建立了统一驾驶员许可条件,对实现人员跨业态流动等相关措施予以了明确,并结合驾驶员老龄化问题,将驾驶员从业年龄延长至65岁。
另附《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全文:
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有关意见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