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视网昨日就部分媒体报道“建行北京光华支行分别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为由,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查封、扣押或冻结乐视网、贾跃亭、乐视控股、贾跃民共计价值人民币2.5亿元的财产”一事,作出澄清声明。
乐视网称,乐视网在2016年6月23日、2016年9月29日与建行北京光华支行签署《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共申请两笔借款5000万和2亿,借款期限均为一年,其中5000万借款于2017年6月22日到期,由贾跃亭先生、贾跃民先生和乐视控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亿元借款于2017年9月28日到期,由贾跃亭先生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从公告可以看出,本次申请财产保全被执行人涉及乐视网、贾跃亭、乐视控股、贾跃民四方,但主要系借款主体为乐视网,其余三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所致。同时,根据乐视网的声明,公司目前已经对5000万元借款进行了偿付,并正在就2亿元借款风险与建行积极协商洽谈化解方案。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建行的两笔债务,乐视网还有两支总额为19.3亿元的公司债快到偿付日起。其中“15乐视01”公司债已经由乐视网以自有资金按期足额兑付,乐视方面表示,公司也将继续以自有资金解决“15乐视02”公司债的偿付。
乐视澄清公告如下:
一、 传闻情况
2017年8月1日,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乐视网”)注意到有部分媒体报道了《建行向法院申请冻结乐视及贾跃亭2.5亿财产》、《乐视网被建行申请财产保全》等文章,报道称:“建行北京光华支行分别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为由,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查封、扣押或冻结乐视网、贾跃亭、乐视控股、贾跃民共计价值人民币2.5亿元的财产。”
二、 澄清说明
针对以上报道中的相关内容,经核实,公司现说明如下:
乐视网2016年6月23日、2016年9月29日与建行北京光华支行签署《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共申请两笔借款5,000万和20,000万,借款期限均为一年,其中5,000万借款于2017年6月22日到期,由贾跃亭先生、贾跃民先生和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控股”)提供连带责任保;20,000万借款于2017年9月28日到期,由贾跃亭先生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综上,本次申请财产保全被执行人涉及乐视网、贾跃亭、乐视控股、贾跃民四方,主要系借款主体为乐视网,其余三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所致。
本次建行北京光华支行申请财产保全,系因首笔借款5,000万元未能及时续贷或者还款,建行北京光华支行出于风险防范,对全部贷款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公司已经对5,000万借款进行了偿付,并正在就20,000万借款风险与建行积极协商洽谈化解方案。
三、 其他说明
经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不存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所规定的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四、 必要提示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