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 李丹丹)4月28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正式出台《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约谈工作规定》(简称约谈十条)。今后,若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出现内容管理和网络安全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等九种情形,主要负责人或总编辑将被约谈。
据介绍,国家网信办和地方网信办建立互联网信息新闻服务单位约谈制度。国家网信办和地方网信办将在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发生严重违法违规情形时,约见其相关负责人,进行警示谈话、指出问题、责令整改纠正。
据悉,为了防止约谈被滥用,国家网信办、地方网信办在实施约谈前,应提前告知约谈事由,并约定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等。在国家网信办和地方网信办实施约谈时,应当由两名以上的执法人员参加,主动出示证件,并记录约谈情况。
【9种情形约谈总编】
未及时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于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投诉、举报情节严重的
通过采编、发布、转载、删除新闻信息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违反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注册、使用、管理相关规定情节严重的
未及时处置违法信息情节严重的
未及时落实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
内容管理和网络安全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的
网站日常考核中问题突出的
年检中问题突出的
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约谈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