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消息,近日,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通报了一起公司员工犯罪案件。安庆市负责人戴某某,纠结员工为催收毁坏他人财物被诉至法院。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对安庆市 微贷网 公司负责人戴某某、业务员朱某某故意毁坏财物做出一审刑事判决,戴某某、朱某某因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分别被罚一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9)皖0802刑初6号。经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11月28日10时许,为追回被害人吴某逾期未归还的贷款,被告人戴某某邀集公司员工被告人朱某某和胡某某、郑某某(均另处)驾驶皖H 雪铁龙轿车,追随吴某驾驶的皖H 别克轿车至安庆市龙眠山路澳门豆捞对面马路上,在等红灯时,被告人朱某某在戴某某的授意下驾驶雪铁龙轿车撞向吴某的别克轿车尾部,之后戴某某等人下车,戴某某、胡某某和郑某某用脚踹吴某别克轿车的车门和车窗,被告人朱某某手持棒球棍将吴某轿车车窗玻璃砸破,造成吴某轿车尾部、车门等处损坏(经安庆市价格认证中心认定,损失价值人民币12750元)。之后民警赶至现场将双方带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案发后被告人戴某某、朱某某明知他人报警,停留在现场,后被民警带回调查。
上述事实,被告人戴某某、朱某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无异议。被告人朱某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单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