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消息,据界面新闻,2月24日,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货运管理科工作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货拉拉在湖南未获线下运输许可手续。
对此,货拉拉回应称,货拉拉在总部注册地深圳持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但货拉拉的主要业务模式不适用于办理线下的道路运输证。
货拉拉表示,当前开展的车货匹配主体业务性质属于撮合业务,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电信业务分类目录》,车货匹配业务属于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货拉拉已按要求取得相关的ICP资质。
货运管理科工作人员24日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也提到,因为不存在“一城一许可”的限制,所以货拉拉只需要总部获得资质即可,不违反相关规定。在长沙出事,是否就要在长沙备案,需要交通运输部或省交通运输厅研究制定相关规定。
《电商之家》了解到,2月25日下午,针对近期货拉拉一女生跳车事件,交通运输部回应称,无论是传统道路货运物流企业,还是依托互联网、信息化技术成长发展的新业态新模式,抑或是涉足到物流领域的电子商务平台,都应当牢牢坚守安全发展的底线。
交通运输部表示,始终把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决不能打着创新的旗子,打着互联网的牌子走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发展路子,必须处置好安全与发展、守正与创新的关系,依法依规,规范经营,切实落实好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采取有效举措,持续提升安全管控能力和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