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消息,《电商之家》获悉,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启用江苏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系统的通告》,称自2020年12月30日起,江苏省将启用 江苏省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系统 ,以实现对进口冷藏冷冻禽类、畜类、水产品的追溯管理。
通告指出,江苏省各进口冷链食品进口商、生产经营企业、批发市场、商场超市、生鲜电商和餐饮企业等相关单位均应在 江苏冷链 完成主体用户注册,并在追溯系统启用之日起,使用 江苏冷链 如实填写进口冷藏冷冻禽类、畜类、水产品来源及流向等追溯数据。
据悉, 江苏冷链 实行首站赋码制,经口岸或者其他省份进入江苏省的进口冷链食品,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需通过 江苏冷链 进行首站赋码,采集包含上一级进口商名称、原产国、批次、检验检疫、核酸检测结果及消毒证明等主要信息,由系统按规则生成 物品+主体 的电子追溯码和出入库凭证,通过电子追溯码和出入库凭证,实现进口冷链食品在生产经营者之间的流转。
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应按照 江苏冷链 管理要求,确保上传数据真实有效、完整准确。对没有检验检疫单、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和 江苏冷链 追溯电子信息的进口冷藏冷冻食品,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做到不采购、不销售、不使用。同时,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面向消费者进行销售时,销售区域需相对独立并在醒目位置加贴与所售食品对应的 江苏冷链 电子追溯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