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消息,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11月13日晚间发布《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公告》(以下简称 公告 )。
公告指出,公司于2018年11月20日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 可转债 )将于2019年11月20日支付自2018年11月20日至2019年11月19日期间的利息。
公告显示,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19年11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 圆通转债 持有人。公司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公司将在本期兑息发放日2个交易日前将可转债本期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公告特别提醒,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公告为准。
《电商之家》获悉,圆通速递曾在10月9日发布《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圆通转债于2019年5月27日开始转股,截至2019年9月30日,累计已有10710.80万元圆通转债转换为公司股份,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997.8957万股,占圆通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35%。截至2019年9月30日,尚未转股的圆通转债金额为354289.20万元,占圆通转债发行总额的97.07%。
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