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消息,林先生9月10日称家人用中通快递从安徽寄往上海的装有抗癌药品的包裹被寄丢了。药品价格价值超过1.7万元,但中通快递方面仅愿意赔偿3000元。
林先生称,8月23日,居住在安徽合肥的表妹范小霞(化名)帮他在安徽省一家公立医院购买了4盒抗癌药品 依维莫司片 ,总价格为17227.2元。当天下午,范小霞用中通快递将药品从合肥寄往上海。但三天后,他仍未收到包裹。
运单详情显示,8月23日,涉事包裹到达合肥中转部;24日7点35分,涉事包裹到达上海奉贤;26日23时29分,涉事包裹正在派件;约6分钟后,该包裹已被代收,并附有电话号码,称如有问题可联系。
11日,安徽合肥包河区九珑湾中通服务点的一名工作人员称,通过查询上述包裹的物流信息及向上级部门反映核实,已确认该包裹是在上海奉贤网点丢失的。
中通快递奉贤分部的一名工作人员称,目前,中通快递总部已介入调查并处理该事件。中通快递媒体事务部一位工作人员同日表示,该公司将按涉事物品发票上的金额进行原价赔偿,赔款预计在一周之内到账。目前,该公司仍在追查物品具体丢失地点。
范小霞承认,当时没有给物品保价。她称,她第一次在这家网点寄件时,有工作人员曾表示无保价业务。此后她在这里寄过快递,也从未发生过丢失,所以这次寄件时并没有在意。
《电商之家》了解到,目前正在实施的《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