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消息,《电商之家》获悉,在国新办今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统计分析司司长李魁文表示,据海关初步统计,2020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1.69万亿元,增长了31.1%,其中出口1.12万亿元,增长40.1%,进口0.57万亿元,增长16.5%。
据李魁文介绍,2020年海关总署创新开展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B2B)出口试点,增设了 9710 9810 贸易方式,现已在北京等22个直属海关开展试点,将跨境电商监管创新成果从B2C推广到B2B领域,并配套便利通关措施。
李魁文表示,受疫情影响,2020年国际航班大面积停航减班,传统运力骤减,海关总署及时出台支持中欧班列发展十条措施,支持利用中欧班列运力开展跨境电商、邮件等运输业务。疫情期间,海关支持邮政部门开通进出境临时邮路,累计开通临时出境口岸15个、临时进境口岸13个,积极疏运进出境邮件和跨境电商商品。
2020年,跨境电商增长迅猛,通过海关跨境电子商务管理平台验放进出口清单达24.5亿票,同比增加63.3%。2020年双11期间,全国通过海关跨境电商进、出口统一版系统共处理进出口清单5227万票,较上年增加25.5%;处理清单峰值达3407票/秒,增长113.2%,各项指标均创新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