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消息,9月1日发布《旅行集市消费者保障标准》变更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为维护市场秩序,飞猪拟修订《飞猪旅行集市消费者保障标准》,新增商品实际发布的类目不符合《飞猪旅行集市商品类目发布范围》规定的订单的保障标准。
公告显示,商品实际发布的类目不符合《飞猪旅行集市商品类目发布范围》规定的,该商品订单的保障标准按新规定处理。
具体来看,按《飞猪旅行集市商品类目发布范围》规定实际应发布在 境外地陪/讲解/翻译/咨询服务 、 旅游服务 (但不包括 旅游商品升级差价/押金 类目)、 旅游优惠券/会员卡 类目的商品订单生效后,因商家原因取消订单的,商家应向买家相当于订单金额同等金额的违约金。
此外,按《飞猪旅行集市商品类目发布范围》规定实际应发布在 船票 类目的商品订单生效后,因商家原因取消订单的,商家应向买家支付相当于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30%(但最高不超过500元)的违约金。
本规则变更于2020年9月1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20年9月9日正式生效。
《》获悉,淘宝网还在9月1日发布新增《淘宝网新门店管理规范》公示通知,为了让新零售门店交易更加规范,给消费者提供更好的保障和服务,淘宝网新增《淘宝网新零售门店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