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消息,今日上午,成都跨境电商B2B出口试点首单启动仪式在成都空港国际快件中心举行,这标志着跨境电商监管政策层面的创新从B2C扩展到了B2B领域。
根据海关总署8月13日发布的2020年第92号《关于扩大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范围的公告》,增加包括成都在内的12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这意味着,从今年9月1日起,成都可试点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
成都机场海关在9月1日0点,成功审结放行跨境电商B2B出口清单247票,其中9710出口清单238票,9810出口清单9票,总金额42.18万元。成功审结放行跨境电商B2B出口9810报关单1票,货值0.26万元。
截至上午10时,共有5家企业参与跨境电商B2B出口试点业务。成都关区所辖机场海关、青白江区海关、天府新区海关等三个口岸共计完成 9710 、 9810 清单及报关单申报275票,货值76.4万元,主要商品包括服装、玩具、饰品、日用品等,主要出口到英国、波兰、泰国、以色列、美国等国家(地区),预计9月1日当天将完成 9710 、 9810 清单及报关单共380票,货值110万元。
《电商之家》了解到,今年6月,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的公告》,并以B2B直接出口和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的模式,增列了海关监管方式代码 9710 ,全称 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直接出口 ;同时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 9810 ,全称 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海外仓 ,适用于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的货物和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的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