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消息,平台8月5日发布《 商家考核标准调整公示通知》,对 天猫全渠道服务 商家考核标准进行调整。
《电商之家》获悉,天猫对商家考核标准中的考核对象、考核周期等条款进行了调整,该变更于2019年8月5日公示通知,将于2019年8月12日正式生效。
据悉,考核对象由2017年8月29日0时后开通 天猫全渠道服务 和 全渠道服务 的商家变更为2019年9月1日0时后开通 天猫全渠道服务 和 全渠道O2O服务 的商家。
考核周期变更前为新商家自开通 天猫全渠道服务 后的第7个月(住宅家具、商业/办公家具类目的新商家自开通 天猫全渠道服务 后的第4个月)开始,每三个月考核一次,变更后为新商家自开通 天猫全渠道服务 后的第3个月开始,每三个月考核一次。
附公示通知原文
天猫全渠道服务 商家考核标准调整公示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05
亲爱的天猫商家:
为更好满足消费者需求及适应商业模式的发展变化,天猫将调整 天猫全渠道服务 商家考核标准。
该变更于2019年8月5日公示通知,将于2019年8月12日正式生效。
具体变更内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