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消息,日前发布2018年业绩。其中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1.10亿元,同比增长141.0%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实现收入9.71亿元人民币(单位下同),同比下降26.8%;经营溢利1.32亿元,同比增长119.3%;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1.10亿元,同比增长141.0%;
集团直接销售产生的收入为7.09亿元,而专营销售的销售收益总额为6.48亿元,分别占2018年度集团销售收益总额的52.3%及47.7%。2017年度,直接销售收入为10.30亿元,而专营销售的销售收益总额为10.50亿元,分别占集团销售收益总额的49.5%及50.5%。
公告显示,收入减少主要由于与进行战略合作而将业务模式由直接╱专营销售转为分租及翻新店铺╱升级指定百货店的余下百货店部分。
截至本公告发出日止,已完成整体门店升级4家,尚余5家在整改过程中,预计2019年年底前全面完成,预期2019年有关店铺升级改造计划的开支将预计不少于6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