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唯品会和京东发出联合声明,控诉某平台在促销中迫使商家站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当日天猫也随即发表声明予以还击。虽然双方在声明中并未提及对方名称,但舆论一致认为,此次风波中的主角为唯品会、京东和天猫。相比之前经常发生的“猫狗大战”,此次唯品会的加入,这预示着电商的竞争格局,与之前已大不一样了。
被卷入“三国杀”的主角们其实各有千秋。从GMV(某一段时间内成交总额)增速来看,分别为阿里21.6%,京东47%,唯品会40.8%。从业务模式来看,天猫偏“集市模式”、京东则是传统B2C模式,唯品会建立了“全球精选正品特卖模式”。从市场份额来看,2016年,唯品会以566亿销售额稳居市场份额的第三位,仅次于天猫和京东。
“联合控诉不正当竞争”这个事件,有深刻内在动因。阿里、京东、唯品会这三家商业模式不同,风格各异的电商企业间出现激烈竞争,证明了三种发展路线各有其道理,也各自都有其存在的合理性。而与之相反的则是一家独大居于垄断地位,那将遏制行业的创新活力。一旦违背百花齐放的原则,对于整个电子商务行业而言,则是倒退。
具体到事件所涉及到的争议焦点“不正当竞争”而言,如果逼迫商家三选一确有其事,那对整个行业发展是相当不利的。市场经济中,最忌讳的是在商品流通过程中出现障碍,阻止或减缓商品流通速度。一件商品可以在线上购买,也可以在超市、便利店、商场等其他商业渠道中获得,这才是正常现象,如果商家站队平台现象大量出现,这不仅会造成单一渠道囤积居奇并借此获得垄断利润的后果,对于消费者的选择权而言也是不公平的,放大了消费者的消费成本,更会压制行业其他参与者的创新与活力。举例而言,天猫和京东更注重以“搜”来呈现商品,而唯品会则更注重以“逛”来提供体验。这种模式尤其受到女性消费者青睐,这些都是消费者个人选择,如果仅因个人偏好而丧失了消费某种商品的权利,那对于消费者而言就是非常不公平的一件事,应予以纠正。
电商行业一旦出现“垄断式”竞争,卷入者多半只能是通过加强技术手段,提升运营水平来进行抗衡,在其他方面办法并不多。但即便如此,有些被人为制造出来的竞争壁垒,也并非其在这方面的努力可以克服。对于成千上万的中小电子商务企业而言,那些不正常竞争手段就几乎是灭顶之灾了,他们要么也采取各种不正常经常手段,要么就只被动地陷入经营危机。
从2013年开始,屡屡有平台迫使商家站队的情况出现,且一次比一次激烈,每逢重大促销节日时从未缺位。发生利益冲突时,从资源与资金投入力度这个层面上去看,孰强孰弱一目了然。行业内爆发的风暴,有时单靠其自身净化能力是不足以评定的,应由行业监管部门出手加以协调,为电子商务行业中的所有企业,无论大小,都创造出一个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
落实到具体行动,行业监管部门不仅要看一些显性的东西,对一些隐性的东西也要多做调查研究。仅约谈电商平台促其规范运作是不够的,还要对品牌商家进行定期约谈,或与部分消费者进行座谈,倾听他们的心声与诉求,对阻碍商品流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要有足够强的处罚力度,使各大平台不敢也不能运用各种操作方式达到这一目的。
电子商务不是法外之地,现有商务管理规范足够用以应对这个行业中出现的种种不正当竞争乱象,而对电商不正当竞争行为采取放任的态度是不明智的,会陷入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漩涡中去。监管部门理应透过已被搅浑的舆论迷雾,洞悉电子商务行业中存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给整个行业所带来的负面作用,深入调查研究并坚决出手纠偏,给电子商务行业营造一个健康、公平的竞争环境,助力整个行业持续高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