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法制日报》记者接到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电话,称针对此前记者实名举报“搜狐App深夜卖假表”一事,该局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但该局给搜狐公司发出了行政整改提示函。而此前记者也向杭州市工商局实名举报了“网易App深夜卖假表”的情况,尽管早已超过审查立案的办理期限,记者还是没有收到任何回应,实名举报犹如石沉大海。
5月24日,《法制日报》曝光了“网易搜狐App深夜公然卖假表”一事,此后网易、搜狐作出回应,称此举是广告主深夜私自更换售假广告所致,承认自己对这种“阴阳广告”的监管存在疏漏,搜狐还把广告主和合作企业的信息透露给了记者。网易则以商业秘密为由拒绝透露广告主的相关信息。5月27日,《法制日报》再次以《互联网“阴阳广告”成网络售假操盘手》为题追踪真相。
稿件刊发后,不少网民纷纷质疑,网络售假缘何屡禁不止?网易、搜狐等互联网企业肆无忌惮的背后到底是谁在纵容?
海淀工商分局的办案人员李孟男告诉记者,根据他们的调查,搜狐App对广告主的资质已尽审查之责,因此不予立案。但针对其对广告主发布的售假广告监管不力,工商部门发出了行政整改提示函,要求采取技术措施弥补管理漏洞。至于广告主“江苏丰联万家商贸有限公司”深夜私自更换售假广告的违法行为,他们已经通过移转函将案卷移交给了企业所在地连云港市工商局办理。
记者再次拨通杭州市12315热线询问此前实名举报的办理情况,接线员称还在办理中。针对审查立案超限的问题,她说自己不知情,要记者打电话给滨江区工商分局了解情况。滨江区工商局的接线员回复记者,自己也不知情,但答应帮忙了解一下,至今没有任何回应。
“职能部门的不作为和懒政怠政是网络售假无所顾忌的主要原因之一。”上海某知名高校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教授告诉记者,我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对虚假广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处罚都有明确规定,工商部门在尚未查实发布者身份、违法收入和交易性质的情况下,断然做出不予立案的决定是草率的。案件被移交到连云港市工商局后是否能得到扎实办理就无从知晓,也失去了监督,案件还有可能被继续移交到另一家企业“广州市启明星商贸有限公司”的所在地广州市工商局办理。最后极有可能因取证难、找不到违法者等原因而不了了之。
他进一步分析称,从App卖假表这个违法行为来讲,网易、搜狐等互联网企业和广告主、售假者,包括顺丰快递,共同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销售平台和销售渠道,网易、搜狐和顺丰在明处,广告主和售假者在暗处,前者借助“阴阳广告”的行业惯行做法和技术手段给自己逃避法律处罚找到了借口,后者则采用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游击战术很巧妙地逃避了法律的追责。如此,网络售假违法成本几乎为零,互联网企业和售假者可以肆无忌惮、为所欲为。
瑞表公司主管打假的法务部负责人也向记者透露,该公司进驻中国以来,一直和各种制假售假的违法犯罪者较量,但真正能够实现一锅端或作出严厉处罚的成功案例几乎没有。
前些年,该公司曾经和阿里巴巴打了旷日持久的网络打假官司,但最终以妥协调解结案,阿里巴巴承诺在技术上对低于正常网络销售价格的商户进行屏蔽。
“淘宝网上的假表销售虽被有效控制,但售假者就开始到其他互联网平台开辟市场。从目前形势来看,利用互联网平台销售假表呈现蔓延趋势。究其原因:一是售假者和购假者均心知肚明,被举报风险很低;二是互联网打假和执法均存在一定的盲区,售假者充分运用这些灰色地带,逃避追责和打击;三是打击成本高、难度大,受害者维权难度重重。”她坦承,针对猖獗的网络售假,他们缺乏有效手段。
随着互联网产业的蓬勃发展,一些互联网企业的App为了扩张市场份额,随意侵犯个人隐私,强制开通权限,捆绑下载软件,强行推销广告,堪称为所欲为。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信部、公安部等10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于5月至11月,联合开展2017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
根据行动方案,在未来半年内,10部门将充分发挥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作用,对近年来网络上肆意泛滥的恶意注册、刷单炒信、虚假评价、泄露倒卖个人信息、合谋寄递空包裹、网络诈骗、网络传销、网络催债等一系列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钟刚指出:“打击互联网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既要横向联动,还要上下齐心,各个执法部门应该切实担起法定责任敢于作为、主动作为,才能有效打击这些肆虐于互联网市场里的违法违规行为,还老百姓一个风清气正的网络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