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直享受国家政策红利的跨境电商风云突变,市场传闻已久的跨境电商税制改革正式落地。财政部网站3月24日消息,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有关事项,并于4月8日起正式执行。
根据《通知》,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购买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个人作为纳税义务人,实际交易价格作为完税价格,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或物流企业可作为代收代缴义务人。这表明,跨境电商进口商品以行邮税计税的时代正式结束。
此前,跨境电商进口商品在试点城市实行行邮税计税。跨境电商行邮税和一般贸易进口在税收上最大的区别是,一般贸易进口要交进口环节增值税和关税,其中进口环节增值税是17%,而关税根据关税税则,不同商品适用不同税率。行邮税把这两个税打包在一起,根据商品品类,有10%、20%、30%、50%等四档税率,综合起来较一般贸易进口税率要低,且税额未达50元时,海关免征相关税费。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不再按行邮税计税,意味着这些进口商品无法再享受到50元以下税额免征便利。有业内人士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税改后商品将有5%到15%的价格增长,因为现有电商纯利润几无超过10%,但是增值税增加幅度接近12%。
此次跨境电商税改新政的另一个变化是,个人单笔交易限额由此前的1000元提升至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额保持2万元不变。限额内交易免征关税,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减免30%征收,超出限额的部分,按一般贸易方式征税。
新政的推出,意味着部分电商通过“恶意”拆单的小聪明来避税的做法,将失去政策依据。同时,它将有效地引导消费升级。2000元的额度,可以增加客户的客单价,降低商家的履约成本。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跨境电商税改政策实施之后,高价商品的占比应该会相应增加,而之前通常大家都选择低均价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