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消息,《电商之家》获悉,今日起,《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开始征询公众意见,征询时间为2020年12月11日至12月25日。
据悉,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共七章四十八条,明确了市、区政府的领导职责,规定了乡镇和街道的工作职责,明确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相关职责,也强调了相关行业组织应自律管理,或将推动多方参与,构建非机动车安全管理协同共治格局。
在源头治理上,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在上海生产、销售的非机动车以及电动自行车的蓄电池、充电器等产品应当符合有关国家标准,明令禁止拼装、加装、改装非机动车以及相关经营行为。
同时,上海还将突出对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的管理,拟推动住宅小区非机动车集中停放和充电设施建设,明确禁止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的重点区域,明确相关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的消防安全责任。
另外,草案(征求意见稿)规定了相关部门、区政府应当加强区域慢行交通及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明确非机动车号牌使用和一般通行规则,并对电动自行车等车辆通行作出特别规定。还规定了非机动车登记车种,并对从事快递以及外卖等网约配送活动的电动自行车核发专用号牌。
而共享单车等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问题也被纳入管理中。根据草案(征求意见稿),区政府应当编制本区非机动车道路停放点设置规划,公共场所和住宅小区应当加强非机动车停放设施的规划建设。同时,明确了非机动车道路停放行为规范以及沿街单位的管理义务,也有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总量调控和停放清理的要求。
值得一提的是,草案(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了非机动车生产、销售环节的处罚规定,细化了非机动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情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