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深圳市司法局获悉,为加强对网约车规范化管理,提升网约车服务质量,拟对《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作全面修订,乘客个人隐私信息等有望得到进一步保护。
网约车经营服务是一项共享经济新业态。目前,深圳合法网约车数量已近4万辆。据了解,市司法局已对市交通运输局修订提交的《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修订草案送审稿)》进行审查。
据了解,主要修订内容一是就原燃油小汽车申请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相关条款进行了删减;二是针对租赁公司参与网约车经营的新情况,在经营服务规范中增加有关车辆所有人的要求,保障广大驾驶员的合法权益,控制行业风险;三是为提高执法效率,增加了电子监控和监管数据可作为行政处罚证据的内容;四是为给驾驶员提供就业便利,减少不必要的从业限制,增加资质互认的规定,打破巡游车驾驶员与网约车驾驶员之间的人员流动障碍;五是针对媒体报道部分网约车平台存在不当采集、使用、发布和传输乘客个人隐私信息等问题,根据2017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加强乘客个人信息保护:增加网约车经营者义务,在发现他人利用其网络服务平台时,要求其应当 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 。
此外,为响应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的要求,此次修订内容中增加了有关网约车经营者和驾驶员诚信评价工作的授权性规定,强化了网约车经营者的社会责任,明确其完成指令性运输任务的义务,同时完善了车辆退出机制流程。
据悉,市司法局已组织滴滴、首汽等网约车经营企业和部分网约车司机代表、政协委员等进行座谈,并且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市民可以在2019年3月31日前,登录深圳市司法局官网了解详细内容,并通过 互动交流 栏目在线提交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