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消息,为进一步完善对共享单车的监管,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向公众征询《上海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 (草案)》(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意见。
6月30日前,市民或有关单位可将对管理办法的意见发送给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据《电商之家》记者了解,管理办法的设立是为了对共享单车存在的投放、停放、运维、用户权益等问题进行规范,希望借立法统一规范共享单车市场。
管理办法对共享单车设施供给、调控机制、企业主体责任、用户要求、政府要求均作出了规定,在上海市运营的共享单车企业适用于管理办法。
其中,管理办法明确未经注册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不得在上海市进行经营活动,已注册的企业,初次投放车辆要求提交管理团队、运营管理制度、蓄车和维护保养场地等基本信息,再次投放车辆的,黄浦等统一调控的中心区向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其他区向属地政府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交投放方案。
此外,管理办法显示,对采用免押金等符合上海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鼓励方向的经营模式,在车辆动态调节时予以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