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4日,扬州高速交警在宁扬高速扬州南收费站查处了一辆共享汽车违章,驾驶员被罚款100元扣两分。令共享汽车违章处罚问题再次引起热议。
采用类似共享经济运营方式的共享单车曾遇到这样的问题,部分使用者在骑车时违反交通法规,被交警拦下进行罚款时,曾出现拒缴罚金遭交警扣车的现象。
而这种情况发生在共享汽车时,却出现了较大麻烦。由于目前法律法规尚不完善,而共享汽车与共享单车相比,无论在使用上还是在商业运营过程中都存在较大差异,当共享汽车出现违章情况时,违章处理变得复杂许多。
今年7月份,针对共享汽车的火热,成都市交委曾发布《成都市关于鼓励和规范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并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新政在规范运营企业的同时也对使用者作出要求,使用共享汽车过程中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
而在用户违章责任问题上,今年8月,在南宁市共享汽车上线之后,共享汽车运营商曾作出表态代理违章处理,但随后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此作出过回应,称共享汽车违章处理应“谁违章,谁办理,不允许代办违章处理”,“交通违法处罚的是违法人,而不是处罚车主。”也就是说,商家不能代为处理违章,共享单车用户违章,也由该用户本人承担违章责任。
除共享汽车违章归责外,违章处理体制也存在一定问题,今年10月份,北京市的一名王姓用户因在驾驶共享汽车途中违章被摄录,随后在办理处罚手续时遇到麻烦。该用户在被告知违章后联系客服处理,却一直难有进展,该用户在“违章未处理”的情况下无法再继续使用共享汽车,押金也没法退。
共享汽车随着共享经济潮流发展至今,针对频频发生的违章事故,共享汽车无论是用户还是运营商,或许都应该提高交通法规认识,违章处理体系仍然有待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