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有一些网约车公司,应用了“司乘互评机制”,也就是当用户选择网约车时,不再是用户单向的给司机的服务做出评价,而是司机也可以给乘客打分甚至“差评”的机制。司机评价将影响乘客约车,被打“差评”的乘客可能更难打车,而评分星级高的乘客会优先打到车。
司乘互评没什么问题,但是作为一个双向的评分机制,用户是无法查看自己的评分情况,甚至大多数乘客对该评分机制是不知情的,那假若用户遭到“恶意差评”影响用车能否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就需要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了。
譬如,在司机的滴滴平台端,司机对评价乘客也是一到五星,如果没评五星,四星及以下就会被要求指出不足,会出现7个对话框,分别是“等得我花都谢了,态度恶劣,弄脏车,损坏车辆,谎报目的地,要求太多,迟迟不付款”;而五星评价会显示四个对话框供选择,分别是:准时到达,态度好有礼貌,爱护车辆,付款及时。
司乘互评机制乍眼一看是对网约车司机有积极作用的,例如让服务者和乘客的评价权实现了平等,也能倒逼有些不文明的乘客文明起来。但细看这个机制也存在很大的弊端,目前已产生了不少问题,互评成了“互伤”,最典型的就是乘客不客观评价有可能伤害司机,而有些司机报复式评价也会伤害乘客,二者陷入“无差别攻击”、“以牙还牙”的漩涡,而这种状态大大降低了互联网评价体系的公正性。
此外,“司乘互评机制”的合法性也需要进一步讨论。消费者评价经营者的服务和商品质量,是一种天然的权利,这种权利受到了法律的保护。在消费者没有踏过法律的边线时,经营者并不能拒绝为消费者提供服务。而对经营者来说,除非消费者被相关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列入“黑名单”,否则经营者并被法律允许私自列“黑名单”,阻碍消费者的正常消费。
而且据报道,很多乘客对评价并不知情,更不知晓差评可能影响到自己约车,这也说明乘客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受到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