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草案)》正式通过,标志着实施60多年的营业税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据中央人民政府消息,2017年10月30日召开了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草案)》,决定全面取消营业税,调整完善增值税征税范围,将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规定为增值税纳税人,并明确相应税率。根据13%这一档增值税率已取消的情况,将销售或进口粮食、图书、饲料等货物的税率由13%降至11%。
值得注意的是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营业税早已改为统一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暂行条例实际已停止执行。但是相关法律一直没有修订。现在以法规形式确定下来,取消营业税、征收增值税,终于有法可依。
而营改增大大减少了企业的税负,为经济发展起到了促进的作用。据相关数据显示,到目前为止,已累计减少企业税负1.7万亿元,2017年四大行业试点纳税人月均增加14万户。而税负的降低也极大的促进了服务行业的发展,今年前三季度服务业增长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58.8%。
李克强总理表示,“实践证明,营改增成效超出了我们的预期,进一步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经济发展动力,为我国经济稳中向好提供了有力支撑。”此次通过相关法规后,“下一步根据改革实践细化完善政策。”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副秘书长玉木林太郎评价,中国对增值税制度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尽管困难很多,但通过严密的制度设计、先进的征管手段和高效的宣传培训,有效防范了改革风险,取得了显著成绩。美国《华尔街日报》则称,中国全面实施营改增对于全球增值税改革具有开创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