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上午消息,海淀法院官网发布案件快报,因在商场体验小米平衡车摔伤,安先生将平衡车的销售者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及生产者纳恩博 (常州)有限公司、商标所有者纳恩博(天津)有限公司诉至法院,判令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退还其支付购买产品的款项1999元,请求三被告共同赔偿其医疗 费、误工费等16654.71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律师费5000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安先生诉称,2016年8 月14日,他在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设立的小米体验店购买一台小米九号平衡车产品,付款后,填写了保额为10万元的产品保险,填写完毕后店员告知安先生保 险已经生效。之后店员组装产品并让安先生使用,然而,上车后在寻找平衡过程中,车子突然加速向前行驶,安先生因惯性平行摔出,右臀、右胯骨及头部逐次落 地,此次事故导致安先生向公司请假10天卧床休养。安先称,其在体验平衡车期间,店员并未对其进行保护,事故发生后才告知保险是后买后24小时生效,事后 严重推脱责任。
安先生认为,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未提供安全的使用场所,也未对其进行试用保护提示,事故发生后态度冷漠,且其了解 到纳恩博(常州)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米平衡电动车存在大量涉及缺陷,应该与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共同对其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纳恩博(天津)有限公司作为 平衡车商标所有权人也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