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跃亭辞职赴美,孙宏斌出任董事,乐视的棋局变得更加扑朔迷离,谁才是如今乐视网(30.680, 0.00, 0.00%)的真正主人?财报两度变脸,财务造假、信披违规的质疑声不断,乐视网是否存在欺诈?
新浪财经【法问】独家对话数位国内资深证券、金融律师。律师们指出,尽管乐视网尚未正式公告变更实控人,但是事实上贾跃亭已无法实际控制公司,而孙宏斌成为实控人尚有难度。有律师称,“目前乐视网最准确的状态应该是没有实际控制人。”
针对乐视网财报多处数据“变脸”,一位律师告诉新浪财经【法问】,“乐视网涉嫌信批违规的可能性很大,建议证券监管部门及时介入调查。乐视网情况复杂,水很深。”
贾跃亭被指已无法实际控制公司
截止目前,贾跃亭仍是乐视网的第一大股东,直接持股比25.67%,对应约5.12亿股。不过,贾跃亭所持股份已经于今年7月被法院冻结,其中4.98亿股仍在质押中,质押比例高达97.27%。
另一方面,融创中国实际控制的天津嘉睿汇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8.56%,为乐视网第二大股东。自贾跃亭辞任乐视网董事长后,融创中国董事会主席孙宏斌已经进入董事会。外界猜测孙将会出任乐视网新任董事长。
鉴于上述情况,有观点认为乐视网的实际控制人已变更,而乐视网却未对此公告,涉嫌信披违规。对此,律师之间的分歧较大。
上海华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许峰律师向新浪财经【法问】表示,目前乐视网最准确的状态应该是没有实际控制人。但他同时指出,从本质上而言,乐视网现在情况属于实际控制人变更事项,“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还是要披露(相关信息)”。
一位深圳的资深证券、金融领域律师告诉新浪财经【法问】,“贾跃亭辞任董事长之后,可以确定其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失去了控制或决定的权利,其股权比例也不足以影响股东大会的决策,其无法实际控制公司,不再是实际控制人。
至于股权的冻结和质押仅仅是限制了他的收益权及处分权,其仍然具有股东资格,可以正常行使其他股东权利(如表决权)。”
不过,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兆全律师则持不同意见。他指出贾跃亭“抵押和质押不影响股东身份,他仍然是控股股东。辞任董事长,不影响控股股东身份。目前看,乐视网还没有变更实际控制人。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如果发生变化,应该公告,否则违法。”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主任杨锡锋律师持同样观点,股权质押和冻结不影响其原来的股权归属和对应的股东权利。
“虽然贾跃亭辞去了董事长职务,但是我们一般判断是否是实际控制人,主要是看其对于董事会的掌控力,包括有多少董事是由其指派或受其影响的。董事长和董事会的其他董事(有些独立董事除外)是同票同权的。”
“一般如果出现实际控制人的变更,一定会出现董事会董事的大范围改选,而乐视似乎没有出现。”杨锡锋律师向新浪财经【法问】工作室表示。
孙宏斌是否成为实控人有待认定
据孙宏斌近日透露,乐视将在7月20日选举出新一任董事长。尽管此前多位乐视内部人士对媒体表示孙宏斌极有可能当选,但孙宏斌却表示他本人不想出任董事长,其动向让外界难以捉摸。
对于孙宏斌是否已经成为乐视网的实控人,前述深圳资深律师表示,“对于实际控制人的认定及其他相关问题,我们需要了解的因素很多,不仅包括股权比例和个人职位,还需要知道公司的内部相关规定,或者其他协议和安排,否则无法下定论。”
至于孙未来是否会成为乐视网的实控人,许峰律师认为从目前持股来看有一定难度,“但后续如果持股增加,董事席位更多,成为实际控制人的可能是有的。”
杨锡锋律师指出,“认定是否属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需考量三个因素,一是持有的股权比例,二是占有的表决权比例,三是对公司决策的影响程度,认定贾跃亭是否属于实际控制人,应根据其对公司董事会的影响程度进行综合考量。”
“不排除贾跃亭与孙宏斌为共同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判断是否属于共同实际控制人应考量多方主体间能否形成并保持一致行动关系,贾跃亭和孙宏斌可以通过签署相关协议形成共同控制关系。”
乐视财报变脸是否涉嫌信批违规?
央视财经近日在节目中发出这样的质疑:“乐视是创业失败还是涉嫌欺诈?”报道提及三点:乐视网涉嫌贿赂证监会人员“带病上市”;乐视被质疑夸大销售数据,涉嫌财务造假;贾跃亭等股东高位套现,未完成承诺无息借款给乐视网,涉嫌虚假陈述。
针对央视指责乐视网发行涉嫌欺诈,杨锡锋律师认为,“我们认为央视指责乐视不符合上市条件并且在上市后大额套现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欺诈。”
“因为法律意义上的欺诈是指一方故意编造虚假情况或者隐瞒真实情况,使对方陷入错误而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央视称乐视通过送礼金的方式达到上市目的,这属于乐视与监管机构之间的串通,对投资者不存在欺诈。大额套现同样不存在故意编造虚假情况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因此也不属于欺诈。”
但乐视网要面对的并不仅仅是上述三点质疑,关联交易才是这家公司目前备受诟病的根源所在。乐视网的新任总经理梁军近日坦诚,“关联交易是我们现在非常关注和急于优先解决的重大事件。”
今年4月,乐视网因关联交易问题首次被审计机构出具非标意见。随后,该公司又分别在今年4月20日和7月14日两度发布2016年报更正公告。
据更正后的年报,乐视网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从40.70%提高至44.56%。同时,关联方应收账款在更正后被披露,金额总计29.03亿元,占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是31.67%,坏账准备8844万元。
更早之前,乐视网曾做出6.3亿元-7.73亿元的2016年业绩预告,但最后实际结果却为5.55亿元。
有媒体观点就认为,乐视网财报数据几次“变脸”实际上已经涉嫌信披违法违规。对此,律师们的意见并不统一。
杨锡锋律师认为,基于目前的资料,无法准确判断是否存在信披违规。据其介绍,披露违规一般主要表现形式是: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如果是正常的会计差错的更正,属于技术问题,一般是不会被认定为违规的。
而从目前资料来看,更正的比例,更正的流程看不出信息披露违规,要做出更准确的判断还需要了解更正的原因,甚至于更正的基础依据。
许峰律师也称,关联方销售数据的变化严重性没那么大,“一般来讲,遗漏超过5%的才属于比较严重的违规。”
不过,针对关联交易等其财务数据问题,另一位浙江的资深证券领域律师告诉新浪财经【法问】,“乐视网涉嫌信批违规的可能性很大,建议证券监管部门及时介入调查。乐视网情况复杂,水很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