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前面:
人傻,钱多,速来!
虽然这句话出处的真实性已无法考究,但是,站在商业的角度来看,这确实是很多新模式具有的特征。
经历过“千团大战”、“O2O浪潮”的中国互联网,似乎正迎来“直播大战”,短短时间内,大量的资金及资深人士加入其中。
一时的火爆程度,堪比当年的新闻门户、博客平台,那么,短视频、移动直播为何会如此备受关注?
一句话概括,可能是:人多、钱傻、想象空间大?
短视频、移动直播能诞生下一个巨头?
虽然谁也不敢断言,但是,这并不妨碍各路资金及人马纷纷投身短视频、移动直播服务领域。
日前,据媒体报道,彭湃新闻CEO邱兵确认即将离职,转往视频行业发展。而这已经不是第一个从传统媒体转向视频行业的资深媒体人士。
除了邱兵之外,《外滩画报》前总编辑徐沪生、《新周刊》前执行主编封新城、《三联生活周刊》前副主编苗炜,也都在过去两年离开传统媒体,往视频行业奔去了。
事实上,如果把电视媒体从业者及各路明星算上,投身视频行业的人更多,比如刘建宏、黄健翔等等。
不仅如此,在日渐火爆的短视频、移动直播领域,也成为各路资金争相“屯兵”的重要阵地。
比如,乐视体育3亿元收购了体育直播平台章鱼TV,腾讯斥资4亿入股斗鱼TV,上市公司昆仑万维向移动直播APP“映客”投资6800万,而360则选择跟北京电视台合作推出新媒体“北京时间”等等。
那么,相继出现令人大跌眼镜的“造人”事件及以“擦边球式”为主要手段的网络直播或短视频服务,为何会成为各路资金及人物争相追逐的焦点呢?
移动直播:优势与短板并存,深处洼地、机会大?
首先,视频比文字、图片、音频等内容带来的感官体验或冲击更大。
从传播媒介或形式来看,视频本身就比文字、图片或音频等形式更容易获得传播。
而在用户使用或体验层面来看,而短视频或移动直播更符合用户移动上网或手机上网习惯,更容易吸引用户关注。
其次,融合弹幕等元素在内的短视频或移动直播更符合年轻人偏好。
在大多数人看来,当前的移动直播内容,总体来说内容制作水平较差,如果没有弹幕及互动聊天等功能,这些短视频或移动直播是无法吸引到用户的。
恰恰是由于当前的移动直播内容制作水平差,使得很多用围观用户多了一份“游戏”或“娱乐”心态。
通过观看短视频、移动直播以及进行实时弹幕,获得一种全新的视频观看体验,通过众人围观、吐槽的方式,形成话题焦点,获得一种综合的体验感受,而淡化了视频内容本身带来的直接影响。
其三,当前短视频、移动直播内容可提升空间较大。
此前很多移动直播都是以美女主播、秀场模式运转,有点类似线上“夜总会”的意思,满足一部分用户打发无聊时间的需求。
不过,此前以草根为主的直播,由于其内容的思想性、价值性或实用性都比较差,虽然出现了部分“网红”,但是可持续性不太强。
而正是因为当前短视频、移动直播的内容比较“粗制滥造”,使得该领域留下了很多可拓展的范围或可引入的元素,而这对于擅长内容生产的创业者来说,无疑是一块价值洼地。
人多钱傻:助推短视频、移动直播持续火爆?
而前述三大原因或许正是类似彭湃新闻CEO邱兵、《外滩画报》前总编辑徐沪生、《新周刊》前执行主编封新城、《三联生活周刊》前副主编苗炜等资深媒体人士扎堆视频领域的关键所在。
因为这一方面是媒体传播新趋势所在,另一方面又是能发挥他们内容制作方面的特长。
而对于各路资本或资金来说,话题性、趋势性以及内容性则是吸引它们的焦点所在,一些草根网民借助短视频、移动直播等,摇身一变成为备受瞩目的“网红”,俨然成为一种全新的“造星”路径。
而一旦引入明星元素,类似于如今火爆的各类明星真人秀节目,势必会吸引到更多的关注用户。
比如,在此前热播剧《欢乐颂》开播前夕,剧中女主角刘涛曾在某视频直播APP亮相,迅速吸引了70多万在线观看用户,不仅在短短两个小时的直播中赚到了60万,更是一度引发该直播软件服务瘫痪,火爆程度可见一斑。
因此,引入专业机构或人员,按照娱乐节目的运转方式,加入明星元素,策划特定主题的直播内容,则有望诞生全新的明星真人互动直播秀节目形态。
更重要的是,除去明星真人秀外,对于烹饪、教育、旅游以及突发事件等各类垂直领域的专业内容直播,都有巨大的挖掘潜力。
简单说,因为当前短视频、移动直播还处于起步阶段,不仅使得各路资金或人士争相抢滩布局,也使得该领域的未来发展空间充满想象。
由此可见,短视频、移动直播领域属于典型的“人多、钱傻”,用户量增长快、支付链条完整、付费习惯扎实,这意味着主要有更好的内容、更具眼球的明星效应以及更好玩的互动推广,就可以斩获不菲的收入。
从媒体角度看,基于互联网或移动互联网建立付费体系,一直是各路媒体转型的焦点所在,而从资本的角度看,更快速的资金流转及变现模式,则是它们追逐的焦点。
而这些似乎都可以在短视频、移动直播服务领域得到实现,因此,虽然此前短视频、移动直播领域存在大量侵权内容及低俗淫秽内容,但这并不妨碍资深媒体人士投身其中,也无法阻挡各路资金涌入其中。
当然,该领域最大的风险可能还是在监管政策。此前,多家网络直播平台被查处,出面处罚的是文化部门,是将网络直播视为“网络表演”的互联网文化产品予以管理的。
事实上,网络直播到底算“网络表演”,还是“视听节目”,是存在一定的争议或存在一定的交叉。
而这种监管上可能存在的职责交叉,也多少会给该行业的发展前来一些“变数”。
这种“变数”对于草根创业者的来说,风险或许大于收益,但是,对于实力雄厚的资金或制作能力较强的资深人士,则可能是收益大于风险。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俊慧,首发iDoNews专栏,长期关注互联网、知识产权及电子商务等相关政策、法律及监管问题。邮箱:lijunhui0602#163.com,微信号:lijunhui0602,微信公号:lijunhui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