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消息,随着市场监管的日益趋严,近几年政府出台的监管当中,对于电子合同、电子签名等问题都有着明确的要求。
据北京商报4月24日报道,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了《互联网金融个体电子合同安全规范》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其中要求订立后的电子合同应委托第三方存储服务商进行存储。
该意见稿对网贷电子合同的使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电子签名合法性要求、电子合同订立、司法举证等方面做了具体要求。随着网贷监管备案时间进一步逼近,随之有关的各项政策细则也陆续出台。
互金行业的特点决定了交易合同线上化、无纸化的特质,也使电子合同成为互金行业不可缺少的部分。对于一家稳健的互联网金融平台来说,每天数十万次的交易量是不可能用传统线下纸质签约方式完成的。因此,网贷平台在和客户签约过程中,采用电子合同形式成为业界常态。
2015年开始,P2P的爆发式增长使得行业问题层出和不穷,风险问题集中爆发。电子合同作为个体网络借贷业务的核心环节,同样面临极大的挑战。
本次互金协会发布的《征求意见稿》,要求网贷平台引入的益处也是显而易见,可以确保电子合同的存储安全有保障。
首先,第三方平台由于不介入任何合同本身,可以保证的安全和真实性,使提供的证据更加具有公信力。
其次,由于并非所有互金平台都具有信息安全认证技术和可靠的电子签名基础,无法识别签署双方身份的真实性和合同的法律效应,而第三方电子合同平台可解决此问题。
最后,第三方电子合同具备出证技术,当双方发生合同纠纷时,第三方平台可提供一条完整的证据链,保证合同纠纷双方合法权益。
《征求意见稿》提供了互联网金融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从业机构在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中,当事人在中国境内通过互联网在线订立电子合同时采用可靠的电子签名,保证订立后的电子合同满足防篡改、抗抵赖性等各项安全要求,以提高合同的安全性和证据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