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5日消息,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速革新,互联网金融行业也面临着法律规范缺失的不足。在这样的背景下,消费者与平台之间,极易产生纠纷。而且互联网金融越流行,纠纷就越多。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发布《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审判白皮书》显示,2017年,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受理的涉互联网金融纠纷数量为568件,这相比2016年的329件,数量上将近翻了一番。
此外,互联网金融机构主体也从2016年的27家,增长到了2017年的41家,均呈快速上升趋势。
涉互联网金融纠纷数量快速上升,纠纷内容也逐渐趋向多元化和复杂化。据悉,目前多起互联网金融纠纷,已经从单纯的网络借款逐渐向互联网众筹、互联网理财等方向发展。
此外,在公众关注的P2P借贷利率上,《白皮书》显示,有的P2P平台在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借款时,向出借人垫付借款本金和利息后,取得债权人地位向借款人主张垫付的借款本金、利息以及居间服务费,借款利率虽未超过24%,但利息与额外收取的服务费两者叠加后往往突破法律允许的民间借贷利率24%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