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银行因违规被罚事件频频发生。据《电商报》不完全统计,2017年8月至9月,银监会及各地银监局针对银行开出的贷款业务违规罚单达52张。业内人士分析,不规范的经营行为至今仍未得到遏制,究其原因,在于银行违规操作的成本太低,收益却很高。
在8月至9月的贷款业务违规罚单中,罚款总金额为1974.24万元。其中,借贷搭售、违规收费、以贷转存等问题较为普遍,被开出了19张罚单,罚款金额为978.61万元。
以重庆银监局公开的两张罚单为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因违规以贷转存、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买理财、违规以贷款资金缴存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办理承兑汇票业务无真实贸易背景、违规收取小微企业服务费被罚190万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因未及时报送案件风险信息、违规收费、违规办理信用卡购车分期业务、提供虚假资料应付监管检查、借贷搭售保险被罚210万元,仅此两张罚单累计罚款金额便已达到400万元。
不过,业内人士认为,相比银行违规放贷的收益,罚款金额并不算高。这些不规范的经营行为至今仍未受到遏制,违规处罚的成本较低是重要原因。
目前,我国经济增长速度较快,各行业对银行借款的需求比较强烈。在银行经营过程中,许多银行会利用贷款业务强迫客户接受一些额外的负担,或者变相向客户搭售某些服务,或者向客户提出不合理的强制条件。仅仅开出罚单,很难起到太大作用。
事实上,监管制度也难以对其产生威慑。早在2012年发布的《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中就针对银行业普遍存在的不规范经营行为明确规定了“七个不准和四项公开”。“七个不准”指不准以贷转存、不准存贷挂钩、不准以贷收费、不准浮利分费、不准借贷搭售、不准一浮到顶、不准转嫁成本;而“四项公开”是指收费项目公开、服务质价公开、优惠政策公开和效用功能公开。
中国政法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少军教授认为,要治理借贷搭售、违规收费、以贷转存和贷款挪作他用等问题,即要堵也要疏。所谓堵,就是加强管理,加强执法力度,在手段上加强金融科技的运用;所谓疏,是引导银行内部规范治理,做到经营管理适当,风险控制适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