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消息,网传广州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中国银监会广东监管局共同发布"关于消费贷管理、防范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通知。通知中明确要求,为防止违规将个人消费贷流入房地产领域,原则上将不发放超过100万元或期限超过10年的个人综合消费贷款。
通知称,今年以来,广东省部分地区和金融机构的个人消费贷款快速增长,其中个别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消费贷款与日常消费属性不匹配,存在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风险,接下来要严格规划消费贷。在此前,北京、深圳、江苏等地已经下发文件,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查个人消费贷等非住房类信贷资金流入房地产市场的现象。
通知要求,严禁个人消费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投资以及支付购房首付款或偿还首付款借款等行为,对已抵押房产,在购房人没有全部归还贷款前,不得以再评估后的净值为抵押追加贷款。原则上不发放金额超过100 万元或期限超过10 年的个人综合消费贷款。
以下为网传广州“关于消费贷管理、防范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