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深圳市金融办发布《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其中第六条中明确指出“与在深圳市行政辖区内设有分行以上(含)级别机构的商业银行达成资金存管安排。”
这是在上海金融办发布的《上海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之后,第二个要求网贷存管属地化的地方文件。在上海下发的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了网贷机构在取得备案登记后,应当在6个月内,选择在本市设有经营实体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商业银行进行客户资金存管。
对于属地化存管规定,深圳市金融办相关负责人解释称,由于部分网贷机构的主要资金结算账户,包括网贷资金专用账户存在于外地的商业银行,会出现有网贷机构借故未配合提供全部业务数据和银行流水的情况,使得金融办对其的摸底和排查效果大打折扣;同时,跨地区追查网贷机构的资金流向也会带来较高的监管成本,包括大量的人员、精力和时间。
根据融360大数据研究院统计,截至2017年6月15日,全国共有268家P2P平台上线银行存管,不超过正常运营总数的15%。而在当前上线银行存管的平台中,有112家上线平台不在属地有经营实体的银行进行资金存管,这批平台数量占比达上线平台总数的41.79%。
如果上海和深圳的规定正式落地,并且未来有更多的地方出台类似政策,上述在异地进行资金存管的112家平台需全部更换银行,届时要重复花费巨大的人力物力。
根据业内人士的说法,更换存管银行至少需要一个20到30人的独立团队,包括产品经理、架构师等,其中产生的人力成本1个月近百万,而实际的花费,还需看改造时间;如果想更换的属地银行提供的接口与已经对接的银行接口相差不大,基本只需要开发和测试,但最快仍需要数月。
对还未进行银行存管的中小网贷平台而言,规定的出台则进一步减少它们选择银行的空间。目前,国有银行对P2P在该行存管的准入标准颇高,比如对机构的注册资金,控股股东等都有明确的要求,同时还收取高额的准入费用,这令许多中小网贷机构望而却步。
相比之下,民营银行的表现较为积极,要求相对不高,一旦与网贷机构谈好存管,系统上线只需要两三个月。但是除了部分一二线城市以外,民营银行的数量并不占优势,如果日后各地出台深沪类似的政策,当地中小网贷机构的选择就十分有限。
因此,无论是对于需要更换存管银行的网贷机构还是对于尚未对接银行进行存管的网贷机构,属地化资金存管的政策都将给它们带来相当不利的因素,尤其是中小机构,若未在当地寻找到合适的存管银行,在8月24日整改大限逼近之下,只能关门歇客。
目前,由于政策的不明朗,多家网贷机构还处在观望期。深圳金融办则对外表示,将给网贷机构备案留有一段时间,尤其是需要更换存管银行的网贷机构。